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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安全条件评价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浏览次数:

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安全条件评价,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废盐处理单元、盐水处理单元、电解单元、淡盐水脱氯单元、氯气处理及压缩单元、氢气处理及压缩单元、盐酸合成单元、氯气液化单元、气锅炉及园区内部液氯输送管道、公辅单元等设施,购置电解槽、氯气压缩机、氢气压缩机和氢气锅炉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30万吨烧碱、26.6万吨氯气。项目总投资130839.2万元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采购范围:编制《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通过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安全条件评价审查并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2.3项目地点: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园区内;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内编制完成并提交《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工业废盐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提交后35日内通过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安全条件评价审查并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涵盖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评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具有化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3.1.3财务要求: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注:成立时间晚于202111日的,需提供成立以来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1.4业绩要求:  202191日至今至少具有项已取得省级涉氯气化工类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安全条件评价类似业绩(以取得审查意见时间为准目须提供审查意见扫描件、对应项目合同扫描件)

3.1.5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竞争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09300900分时至20241011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www.jzbidding.com/),下载电子竞争谈判采购文件

4.2申请流程:登录“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推荐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点击“我要参与”查找本项目→点击“购买文件”→支付标书费→上传缴费凭证(我的项目中)→购标申请审核通过→下载竞争谈判采购文件。

CA 办理:本次采购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可酌情选择河北冀中 CA或上海冀中CA进行项目投标。

上海冀中CA 办理网址:https://www.sheca.com/help/vip,服务热线:400-820-6660

河北冀中CA办理网址:https://www. hebca.com,服务热线:400-707-3355

4.3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事宜,包括注册、提交购标申请和投递等有关操作可咨询服务支持电话010-89193690(周一至周五8:30-17:30)。

4.4竞争谈判采购文件售价500/套,售后不退。

标书费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账户名称:邯郸市瑞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号:9550880229375800177

注:缴纳标书费时,需备注项目名称,仅接受企业账户缴纳。缴纳成功后,请及时上传缴费凭证并与代理公司联系审核

5.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响应文件,远程开启解密。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214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登录投标客户端(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zbidding.com/)自行下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保存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回执,上传成功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谈判公告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人: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

   址:宁晋县西关街35

人:常志勇

   话:18132980357

采购代理机构:邯郸市瑞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址:邯郸市高开区为民路金都饭店C座11

  人:王冉

   话:0310-2757017   16632039820

账户名称:邯郸市瑞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号:9550880229375800177

   号:306121000017

电子邮箱:hdrdztb@163.com